國家有規(guī)定,遛狗時一定要拴繩,否則出事就要承擔責任。近日,有一輛轎車撞死一只小狗,狗未拴繩被車撞死犬主負全責,狗主人不甘心還要去投訴對方,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去看看吧。
9月18日,江寧中隊接到一起報警,稱在江寧區(qū)銅井福興街路段,一輛轎車撞死一只小狗。交警經(jīng)現(xiàn)場勘查和調(diào)閱社會公共視頻,判定狗主人遛狗外出未拴繩,需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而狗主人認為交警判定不公平,所以撥打12345便民熱線,要求交警改判轎車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對此,江寧中隊對狗主人進行了解釋和說明。根據(jù)《關(guān)于交通事故處理中有關(guān)問題的意見》第三項對車輛與寵物犬只等在道路上發(fā)生碰撞、碾壓、刮擦,造成車輛財產(chǎn)損失或者人員傷亡,或者寵物犬只等傷亡的按照交通事故處理;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對此類事故中,因?qū)櫸锶坏任此┫禒恳蛘郀恳划斠l(fā)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最后涉事轎車車主沒有讓狗主人賠償車輛相應的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