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籃球協(xié)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公布對“上海久事隊”“蘇州肯帝亞隊”的處罰決定。其中提到,兩隊的行為嚴重違反體育運動精神;籃協(xié)取消上海隊江蘇隊比賽資格;上海隊江蘇隊各被核減經費500萬 ;李春江禁賽5年、李楠禁賽3年。
天眼查App顯示,李春江曾于2015年投資成立東莞李春江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并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經理職務,其妻張紅擔任監(jiān)事,該公司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體育比賽策劃及組織,體育項目比賽的經紀代理活動,銷售體育用品、服裝,由李春江與張紅分別持股70%、30%。不過,該公司現(xiàn)已被注銷。
瀟湘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