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像知道,法院已經(jīng)判了這惡魔父母賠償和道歉,9月29日,因為惡魔父母拒不道歉和賠償被拘留15日。今天已經(jīng)20號了,應該前幾天放出來了。對于這惡魔一家到底是怎么處理的?是什么結果?如果后面繼續(xù)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難道就這樣看著它們在受害者家屬傷口上刀捅撒鹽?任由它們挑戰(zhàn)人性底線,挑戰(zhàn)法律???說句真的,這樣的一家已經(jīng)不能算是人了,比惡魔還惡魔,比禽獸還禽獸。人家女兒被它們兒子殘忍殺害,這禽獸父母到如今不露面,不道歉,不去法庭,不執(zhí)行判決。而且據(jù)說殺人兇手的父親在殺人惡魔生日時,居然拿著生日蛋糕去監(jiān)獄給孩子慶祝生日,這得多大的心??!這一窩就該亂棍打死它們!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守法的未成年人,而不能成為犯法未成年人的保傘。有人犯罪,就要有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樣才能告誡、警醒和震懾的作用,無論他多大。如果非要強調未成年人,那就加大懲罰未成年罪犯的監(jiān)護人。不僅僅是經(jīng)濟上的索賠,還要有其他方面的懲戒。就像這一家,完全就可以判監(jiān)護人刑法,這樣才能體現(xiàn)法律責任和神圣!總之一句話:人渣就是人渣,與年齡大小無關,是人渣就該撲殺?。?!
千萬不要低估孩子的惡,在這起案件中,男孩的「殘忍」和「冷酷」,可怕得讓人不敢相信,這哪里是祖國的花朵,這就是「食人花」啊,更可氣的就是,面對這些慘痛的代價,那些熊孩子的家長依然可以淡定地說一句「他還是個孩子啊」,所以在大人們的縱容下,一起起熊孩子事件接二連三地發(fā)生,「作惡」程度一次次刷新我們的想象力。此次事件由于兇手的家人不服從法院的判決,淇淇的遺體還沒有入土為安,看到淇淇媽媽憔悴的樣子,我不知道該怎么安慰這個可憐的媽媽,畜牲毀了她幸福的一家,毀了她的女兒的一生,希望淇淇在天堂做個快樂的天使,沒有傷害,沒有悲傷,只有快樂、健康。
大連10歲女孩遇害一周年 母親:忘不了女兒 但要堅強照顧好兒子
“明天就是淇淇(遇害)一周年了,我每天都想起她,不是每天都想起,是每天都不能忘記這件事。”10月19日,大連10歲女孩淇淇(化名)遇害一周年的前一日,女孩母親賀美玲對《我們視頻》說。2019年,淇淇被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因蔡某某未滿14周歲,警方對其實施收容教育3年。
去世的女孩估計也不希望父母如此生活在痛苦中,她肯定期待著父母重新開始生活。而且你們的痛苦并不能換來兇手家屬的道歉,也不會讓他們有一絲愧疚。所以更要振作精神等待著兇手和其家屬的悔悟與賠償。
刑事責任年齡擬調整,大連10歲女孩遇害案律師發(fā)聲:我們期待適用本案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規(guī)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jié)惡劣的,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應當負刑事責任。為此漩渦視頻聯(lián)系了大連遇害10歲女孩母親的代理律師。田律師表示,他們對此草案十分支持。對于是否能適用于本案,田律師稱目前尚無法判斷,但抱有很大期待。
家人到案發(fā)地悼念大連遇害女孩:希望早日開始新生活
10月20日,遼寧大連10歲女孩淇淇(化名)遇害一周年,家人來到案發(fā)地附近悼念。淇淇的母親為女兒準備了換季的衣物和她喜歡吃的食物,在翻找女兒遺物時,賀美玲找到了出事前女兒學校新發(fā)的校服,淇淇還沒來得及穿。2019年,淇淇從補習班回家的路上,被同小區(qū)的13歲男生蔡某某殺害。
刑事責任年齡降到12歲,大連13歲男孩奸殺幼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依然不能!
全國人大最后應該會通過這個草案,大連受害女孩的媽媽會等到這一天,但是,對于那個去年秋天被收容教養(yǎng)的惡棍男孩來說,已經(jīng)不適用了,刑法不能追究他奸殺幼女的刑事責任,因為法不溯及既往,他犯案的時候不足十四歲,只能根據(jù)犯案時的刑法確定罪與非罪,不能根據(jù)現(xiàn)在修訂的刑法反過來追究他。這是一個悲劇,好在警鐘敲響了,后面不足14歲的惡男孩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