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 自己買過很多的運(yùn)動鞋,因?yàn)?span id="noornsi" class="wpcom_tag_link">感覺舒服,后來被前男友pua 過穿著還有鞋子,所以就給自己買了一雙皮鞋。
后來就一發(fā)不可收拾,買了很多皮鞋,均價200-300一雙,但是平均壽命在三個月以內(nèi)。
被淘汰的原因是蹭掉皮,或者是已經(jīng)非常褶皺了,因?yàn)?span id="xnsdcfc" class="wpcom_tag_link">虛榮心作祟,感覺十分丟人,所以就一直的買鞋扔鞋中度過了。
今天晚上路過街道的時候,看見昏暗的燈光下再賣鞋,看著腳上已經(jīng)褶皺蹭破皮的鞋,再看看雖然一雙雙橫七豎八,亂放的干凈鞋子。
想要換電腳上這雙鞋子的欲望更加強(qiáng)烈了。再一聽老板的報(bào)價100元3 雙就更是迫不及待的買了三雙。
100元買三雙鞋這件事,讓自己反思很多,一是工資一個月2000多但是為了面子花兩三百買鞋。這件事情未免有些過于。
第二件事自己竟然感覺一百元便宜,想想一天的勞動所得,有的時候還換不來三雙鞋就好覺有些可笑。
其實(shí)有的時候并不是自己掙的多,而是用微信或者支付寶支付已經(jīng)忘記了肉疼的感覺,還有掙錢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