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yè)單位科長收入中是不是應該比科員多一點兒崗位津貼呢?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崎L比科員多的,是管理職級工資??崎L的管理職級肯定比科員高,而對應的級別起點也會更高,只有資深科員,才可能和新提拔的科長有的一比。
其實,認真追究起來,這種說法也是錯誤的。只有公務員才有科長、科員的稱謂,事業(yè)單位如果不是專業(yè)技術人員,不是工勤人員,是管理人員,一般不稱呼科長、科員,如果是相當于科長,就會有別的稱謂,比如所長、主任、隊長之類的。如果是科員一級,公務員是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事業(yè)管理人員的一般職工,稱為“辦事員”。當然,如果是市級以上,副處級、處級的事業(yè)單位,會分科室,稱科長,但一般人員還是辦事員。
雖然聽起來有點無聊,但就是這樣。畢竟,公務員的職級,是科級、處級,而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的職級,是管理十級、管理九級,一直到管理一級。管理八級是相當于副科級,符合條件可以向公務員領導崗位中的副科級崗位轉任,算是平調;也可以直接晉升公務員正科級崗位。因而許多人覺得事業(yè)單位提拔為管理八級,就是提拔為副科級。其實,工資、身份,差別還是挺大的,因而只是“相當于”。
事業(yè)單位中的管理八級、七級,相當于科級,他比一般人員多的,并不是崗位津貼,而是與職級對應的工資標準。管理崗和專業(yè)技術崗位設置65個薪級,每一個薪級對應一個薪級工資標準,不同的崗位規(guī)定了不同的起點薪級。每一個管理職級設置了對應的薪級起止點,職級上不去,薪級起止點就低,職級上去了,薪級起止點就高了一個臺階。這就體現出管理職級高的人員和管理職級低的人員的工資差別了,不能再設置崗位津貼差異,重復提升工資水平了。
當然,地方性的補貼、津貼、福利,隨地方的財政收入,會有不同。如果設置領導崗位津貼,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據說有的財政好的地方,工資一張卡,福利補貼一張卡,第二張卡的金額還比第一張卡多甚至幾倍。
那是不是得多干活呢
我在事業(yè)公益一科研單位工作,在沒改革前,單位是差額財政撥款,因此單位有開發(fā)部門(產業(yè)公司),開發(fā)部門有創(chuàng)收,單位(正處級)的所有科室的科級干部都有崗位津貼。改革后,單位開發(fā)部門取消了,變成全額財政撥款單位,可財政撥款中沒有科級干部津貼一項,因此津貼沒有了……
多的豈止是一點。發(fā)放項的比例不一樣,譬如精神文明獎、電話費、取暖補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