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江蘇連云港街頭,一個小男孩竟然因為媽媽沒給買玩具,當街咬住媽媽胳膊不松口。熱心的路人紛紛勸說。一位阿姨哄著小男孩說,媽媽錯了,媽媽不該當著那么多人說你,你松口,媽媽給你道歉。哄了好久,小男孩兒才松口。當媽媽要把他帶回家時,他又一次咬住了媽媽的大腿。旁邊的輔警也趕過來教育小男孩,小男孩反駁說是媽媽先打他的。
我相信,“咬媽媽”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了。這孩子看起來不過七八歲,是誰造成他當眾“行兇”?并且還理直氣壯的說是媽媽先打他的。這是果,不是因。一個孩子驕縱無度,家長難辭其咎。
這讓我起想起我家鄰居,鄰居老來得子,嬌貫溺愛。在孩子七歲時,想看電視遭到拒絕,他竟然玩起了“離家出走”,跑到大街上一個角落起躲起來,家長找到時已是半夜。從此,這個辦法屢試不爽,稍有不順心就威脅家長。甚至也不服學校教育,曾經(jīng)“離校出走”偷跑回家。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了?,F(xiàn)在和一群小混混,過著游手好閑的日子。
“慣子如殺子”,如果無底線地一味退讓,慣壞的是孩子,痛苦的是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