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電商平臺有女性迷藥隱蔽出售,短視頻留言區(qū)成迷藥交易現場】“迷藥我們這里有噴霧的,有顆粒速溶的,還有水劑的、香煙的都有”,@都市報道記者在短視頻評論區(qū)發(fā)布求購迷藥的消息,僅1天時間,賣家已經蜂擁而至。他們不僅提供迷藥,甚至“玩出了花”,不管目標的“她”是散步還是外出吃飯,亦或是待在屋內,都有針對性的迷藥和手段實施迷奸,種類之廣幾乎包含我們日常能想到的方方面面。暗處的他們虎視眈眈,網上的他們公然叫囂求購出售迷藥,誰來保護陽光下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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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為實施強奸下迷藥應按強奸罪處理】最高檢第二檢察廳一級高級檢察官黃衛(wèi)平表示,對濫用麻醉、精神藥品的犯罪案件要從嚴懲處。對于有證據證明行為人為實施強奸、搶劫等犯罪給人下迷藥的,應按強奸搶劫等嚴重犯罪處理,特別要充分考慮犯罪行為的時空等具體情形。對于以發(fā)生性關系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藥品,符合強奸等嚴重犯罪構成要件的,要以強奸罪等犯罪進行追訴,而不能降格以欺騙他人吸毒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