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事故認定和經(jīng)濟賠償中,大家似乎都有一個印象,就是機動車保險全、保護措施足,多少要在事故中承擔一點責任,事實真的應該如此嗎?
來看下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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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上海市虹口區(qū)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因沒有遵守交通規(guī)則,而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需賠償幾十萬車損。
事故發(fā)生時,一輛跑車綠燈正常過路口時,突然有一輛電動自行車,從左側橫過路口,雖然跑車駕駛員采取了立即剎車的措施,但還是未能避免相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鄧某,被撞飛上引擎蓋后摔落在地,幸運的是只受皮外傷。
經(jīng)交警調查,鄧某系闖紅燈通行,負事故全部責任,需承擔跑車高達幾十萬的車損。
鄧某對此后悔不已,如果遵守法規(guī),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
該事故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公開報道普法
底下多條留言被高贊
第一甚至點贊有2500+
“終于看到賠汽車錢的案子了”
“闖紅燈必須全責”
“希望全國的交警都向你們學習”
交警提醒
與汽車相比,非機動車沒有金屬外殼保護,兩者之間發(fā)生事故,受傷更重的一定是非機動車一方。請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闖燈,不與汽車搶行!
各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請時刻牢記,紅燈停、綠燈行,佩戴好安全頭盔,按規(guī)定各行其道,是對自己、家人和他人的負責,更是為城市交通的文明有序,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綜合 | 新聞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第4焦點上海交警微發(fā)布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