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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要真是挖個坑就能解決,當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處磕頭求人了。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在不少古代文學作品里,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這么一幕場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貧困無錢安葬,因此就“賣身葬父”。

    這意思就是說,把自己當做一件貨物,希望被人買走,然后好還錢來安葬自己的父母。

    每當看到這樣的劇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賣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隨便找個空地,挖個坑一埋不就解決了嗎?頂多就是沒什么儀式,葬禮寒酸了點而已。

    如果單論程序,這樣的想法確實沒錯,并且窮人也不在乎什么儀式,寒酸點也無所謂。

    但問題是,這根本就不是隨便挖個坑就能解決的事,要真是這么簡單的話,當年的朱元璋,何苦磕頭如搗蒜一般,去求地主劉德呢?所以說,想隨便挖個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異想天開的事。

    我們還是以朱元璋為例子,看一看為何不能這么做。

    朱元璋祖上幾輩兒都是貧農(nóng),到了他父親朱五四這一代,同樣也是如此,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給地主家當?shù)钁?,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為生?/p>

    但屋漏偏逢連陰雨,在朱元璋十幾歲的時候,家鄉(xiāng)濠州先是發(fā)生旱災,導致田里收成大減,旱災之后,緊接著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蟲,又把田地里僅剩的一點糧食吃的干干凈凈。

    這還不算完,蝗災過后,當?shù)乇l(fā)瘟疫,徹底擊垮了朱家。

    前后也就半個月的時間,朱元璋的父親、母親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餓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親人相繼離世,讓這哥倆無盡悲傷,但在他們悲傷的同時,發(fā)現(xiàn)了一個急需要解決的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講究入土為安,父母操勞一世,總不能臨了讓他們暴尸荒野吧?

    但朱元璋和朱重六這哥倆,卻沒有能力,也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要是按照“隨便挖個坑兒”這種理論,這個問題有什么好為難的?兄弟倆拿把鐵鍬,找個荒山野嶺,挖出來一個能夠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

    道理很簡單,但朱元璋做不到,為什么呢?這其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挖坑的地從哪兒來?

    古語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講,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塊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嶺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擁有地產(chǎn)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劉德,除了他之外,還有不少擁有少量田產(chǎn)的人。

    而這些人,占據(jù)了方圓幾十里之內(nèi)所有的田地。

    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塊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給地主家當?shù)钁?,自己種地自己收,不用給地主交租納糧不香嗎?

    就是因為沒有地,朱家才過得如此艱難,在這種情況下,你讓朱元璋隨便找個地方刨個坑?可能沒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門來了。

    而朱元璋所面臨的情況,與那些賣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樣,同樣都是沒有的,所以,讓這個女子去哪里挖個坑?

    朱元璋最后的解決辦法,是同村的劉繼祖看他可憐,免費送給他了一塊地,這才解決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個問題。

    但那些賣身葬父的女子,顯然沒有碰上像劉繼祖這樣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將她買走了。

    只有有人將姑娘買了,比如某個財主,這樣他才會在屬于自家的地產(chǎn)里挑出來一塊,讓姑娘把父母安葬在這里。

    說白了,這其實就是一種交易,姑娘用自身換取了一塊能埋葬父母的地方。

    朱元璋當年若不是碰到了劉繼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極有可能也會上演一幕“賣身葬父”的戲碼。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這就是不能隨便挖坑的第一個原因,除此之外,還牽涉到一個戶籍的問題。

    我們現(xiàn)代人,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出生證明等各種證明自己身份和籍貫的證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進步,要查一個人的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雖說沒有現(xiàn)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樣也有相對健全的戶籍管理制度。

    早在商周時期,就已經(jīng)有基本的戶籍管理辦法,當時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統(tǒng)計每一家的男丁數(shù)量,目的是為了征集兵丁、組建軍隊以滿足戰(zhàn)爭的需要。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到了春秋戰(zhàn)國時,戶籍制度更為完善,稱之為“書社”,每25家為一社,地方長官每年會對所轄范圍內(nèi)的“社”進行統(tǒng)計,內(nèi)容包括人口變動,主要功能是為了賦稅服務。

    而到之后的幾個朝代,戶籍管理制度越來越健全,統(tǒng)計內(nèi)容也越來越詳細。

    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進行了戶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來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據(jù)普查結(jié)果頒發(fā)戶帖,戶帖中的內(nèi)容,包括這個人的戶種、原籍貫、現(xiàn)籍貫、居住地、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系等。

    其詳細程度,基本上與我們現(xiàn)代的戶口本差不多一樣了。

    在這種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下,幾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職業(yè),官府一翻戶帖基本上一目了然。

    要是沒在戶帖上,那么就慘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戶”,而黑戶是古代官府重點打擊的對象。

    比如當?shù)匕l(fā)生盜竊案件了,在沒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會找那些黑戶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們干的,但也脫不了被官府懷疑。

    總之,在古代,沒有戶籍成為黑戶的話,那真的是寸步難行。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而之所以要說這些,就是因為如果隨便挖個坑埋了人的話,那么戶籍問題就沒辦法處理,而不處理,那就會給活著的人帶來無盡的麻煩。

    為什么呢?前文也講過,古代戶籍是會定期進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戶籍登記人數(shù)有沒有變動,如果一個人死了,那么按流程來說,就需要注銷對應的戶籍。

    而那些需要“賣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隨父母流落到異鄉(xiāng)的,也就是說,他們的戶籍并不在這里。

    因此,如果這個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戶籍,那么有兩種辦法,第一種是將父母的尸體運回故鄉(xiāng)埋葬,同時報備官府,注銷父母的戶籍。

    另一種辦法,就是姑娘落戶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區(qū)。

    先說第一種辦法,這肯定可行性極低,都淪落到賣身的地步了,讓姑娘拿什么來支付運送父母遺體的費用。

    而第二種辦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戶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給當?shù)氐墓俑鼍咭环葑C明。

    這個證明就是來佐證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確實是自己的父母。

    但問題是,這個證明不是一紙文書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有個埋葬父母的墳頭,并且,這個墳墓的規(guī)制還得符合官府的標準,以便查證呈報。

    不然的話,官府是不可能讓你落戶在當?shù)氐摹?/p>

    你要是隨便挖個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著墳頭說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說墳墓的規(guī)制合不合格,單說這樣的做法,官府就不會認。

    為什么呢?很簡單,如果有個強盜殺了個人,也隨便找個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對官府說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類的話,那是不是就逃脫了律法的懲戒呢?

    之所以必須保證墳墓符合規(guī)制,某種程度上就是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fā)生。

    而如果不這么做的話,那么這個姑娘將會面臨原有的戶籍被注銷(畢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無法落戶,最終就成了一個實實在在的“黑戶”。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黑戶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經(jīng)提過,除了會成為官府的打擊對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證,同時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證明加介紹信,而黑戶是不可能有這些東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難行。

    所以,古代那些“賣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塊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幫他們解決因為父母過世而遇到的戶籍問題,其中就包括把墳墓修建的合乎標準,而這些都需要花錢,沒有錢,那就只能出賣自己了。

    最后一個,就是葬禮儀式方面的問題。

    這一點并不是特別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

    古人對于身后之事相當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說法,包括“入土為安”等說法,都是源自這種觀念。

    因此,一個人過世之后,但凡是有條件的,都會對喪事的儀式以及過程十分上心。

    當然,這需要根據(jù)經(jīng)濟實力,富人不怕花錢,自然是大操大辦,而窮人沒錢,達不到富人這種標準,但至少在大體流程上也會盡力去跟隨傳統(tǒng)。

    比如棺木、比如各種祭祀的用品等等。

    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倆那樣,因為實在太窮,最終只能找了幾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終歸這是個例,大部分人還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碼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但不管是需要什么,都需要花錢去買對吧,而問題的核心是沒有錢。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既需要給父母找個埋骨之地,又需要解決自身的戶籍問題,還想讓父母稍微有點體面能入土為安,要滿足這三點,除了賣身為奴,還能怎么辦?所以,挖個坑草草埋了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挖個坑的事?大哥有想法,順便也給人家姑娘挖坑,很大,一輩子爬不上來那種。

    古代逃犯為什么不浪跡江湖?窮人到山上開塊地不好嗎?姑娘葬親挖坑不就行了……哪有那么兒戲的事,太小看古代了。

    影視上一個場景一直很靠譜,大凡某角色掛掉,埋后都立碑,哪怕一塊木牌”張三之墓”。潦草一埋,用腳跺結(jié)實了,完事走人……不帶這樣的,從民間到官府都不同意。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1/3.姑娘有土地嗎?

    率土之濱莫非王土。自古都知地皮是好東西,姑娘看中的地大概率都是地主豪紳家的,窮苦老百姓大都租地種。姑娘把爹娘埋哪?

    不可以偷偷埋了,因為還得立碑。地主家地盤上忽然多個墓碑,人家能不知道嗎?

    古代看似地廣人稀,田地和山頭都是有主的。首先得有地埋,姑娘沒法,賣身為奴,人家自然幫忙出地,還能置辦些東西。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2/3.葬禮和孝道問題

    古人雖窮,但孝道為先。這不是瞎講究,這是有明文規(guī)定并形成文化和習俗的。

    周朝《儀禮》明文規(guī)定從朝堂到民間各種大小事之禮儀,而且非常細致,其中就包括”喪”和”祭”,家境再寒酸也得按套路來。

    話說古人相信入土為安、人生輪回、先人庇佑之說,都竭力把親人厚葬。

    一副好棺材是必須的,也是最現(xiàn)實的大頭開銷。舊社會老人常提前訂棺木,還有”試棺”習俗,此事大家當有耳聞。一說明古人重視棺木,二說明棺木可是大件。

    窮苦老人突亡,一個姑娘哪有能力在幾天內(nèi)置辦好棺木?何況葬禮諸多環(huán)節(jié)要花錢。

    姑娘不用顧慮他人口舌,自己就沒想過潦草埋葬。這是古代喪葬和孝道文化決定的。于情于理于規(guī),古人都希望親人走的寬慰?;樗锥Y儀不少,但窮人窮辦,喪葬可不行。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3/3.戶籍是最大問題

    今人習慣性地把古代社會看的簡單。實際今天很多社會規(guī)則沿用古代,或加以改造或創(chuàng)新,以適應時代。古代管理也是有板有眼。

    大家覺得舊社會亂,沒錯!所以戶籍管理苛刻,官府定期清查戶口,以便隨時掌握各地人口和社會情況,同時可以發(fā)現(xiàn)問題。

    張三在戶籍地查無此人,官府就會尋找,找不到就注銷戶籍,然后張三就成了黑戶。古代打擊盜賊歹人,黑戶必然在列,住店不被舉報算是燒高香了,科舉考試就別想了。

    隨便挖坑埋了父母,就涉及戶籍問題。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姑娘挖個坑把爹娘埋了,問題來了……

    官府人口普查查不到她父母,就會注銷父母戶籍。古代子女戶籍隨父母,而不是看出生地和生活地,那么姑娘就沒了戶籍。重建戶籍?

    根據(jù)規(guī)定,姑娘戶籍只能在父母所亡地,姑娘怎么證明那個破墳頭埋著自己父母?不好意思,口說無憑,小仙女也不行。

    不近人情?近人情的話,那些盜賊可以隨便殺個人,一埋,告訴官府那是他親爹,盜賊可以搞出很多戶籍。那些黑戶為了生存也可能會效仿。那社會不亂套了么?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所以,姑娘必須好好葬了父母,墓地必須達到官府認定標準,以便查證呈報。人家一查,姑娘父母確實亡故,給姑娘建新戶籍。

    否則姑娘成了黑戶,意味著各種捐稅都沒交過,自然無法享受恤民政策。古代多荒災,官府賑災時,姑娘只能眼看別人領。更難的是,寸步難行,甚至卷入官府打擊盜賊的漩渦。

    姑娘那時賣唱賣娼都難,大概率被當成逃犯,隨時被舉報。誰敢收留?可憐的姑娘無依無靠,無法生存,只能賣身葬親,不然怎么辦?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賣身葬親多為外鄉(xiāng)人

    古代常有逃荒逃難現(xiàn)象,從甲地逃到乙地生活,如前所說,甲地戶籍自動注銷,想法落籍乙地,姑娘隨父母。父母亡故,姑娘家窮又舉目無親,埋葬就成了大問題。

    送葬本身花銷大,墓地還必須達到官府認定標準,否則就要成黑戶,姑娘不得已才賣身。

    當?shù)厝送ǔ2皇苓@種問題影響。

    一,本地姑娘往往有親友幫忙;二,就算不得已把親人草草安葬,也不至于成為黑戶。

    官府查不到父母戶籍,可以查祖父戶籍在當?shù)兀媚镆粯涌梢灾匦陆?,繼續(xù)生活。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小編結(jié)語

    過去也有著符合當時社會的制度和文化。葬禮和孝道禮儀從先秦就已成熟。古人有敬畏、重孝道,內(nèi)心就不愿潦草葬親。此為主觀原因。

    姑娘眼之所見都是地主家土地,墓地不是隨便可得,這是很現(xiàn)實的社會問題。

    最要命的是戶籍問題。父母亡故戶籍注銷,墳頭不符合官府認證標準,子女無法建戶籍。一旦成為黑戶,無法生存,無人敢留,還可能受打擊盜賊牽連。

    所以古人不能,也不會隨便挖坑葬親,尤其外鄉(xiāng)姑娘。那意味著失去戶籍,后果要命。影視上賣身葬親的姑娘都是外地人,這點靠譜。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這畫面怎么看著眼熟?哪部影視劇照?

    通常會有有錢人家收留姑娘,一方面不會吃虧,另方面也會受到眾人贊許。對姑娘來說,淪為下人總比成為黑戶好,生存下去才有希望,比如受賞識,比如自我贖身。

    生活很現(xiàn)實,不要和苦難談尊嚴。


    原因很簡單,是受戶籍制度影響,有些情況是無法草草安葬,否則戶籍沒了。

    我們今天,你看你的戶口簿,上邊也有“籍貫”一欄。你的出生地、成長地,未必與籍貫一樣。

    古代賣身葬父母的,就涉及到戶籍情況。

    古代的戶籍制度跟今天有幾分類似,父母是哪里人,子女的籍貫跟隨父母,而不看子女的出生地和成長地。

    古代很多逃荒逃難的人,他們需要更換落籍地。從A地區(qū)逃出來,他就不再是A地區(qū)的人了,他在A地區(qū)的戶口就注銷了。

    古代也有人口普查工作,查不到人,自動注銷。

    逃難的人逃出來了,他得找個地方落籍,不落籍,他就成了黑戶。

    黑戶的問題就大了,一切應有的利益都沒有,還要接受處罰。籍,有這么一個名詞,“征籍”,表示的就是各種捐、稅,沒有戶籍,各種苛捐雜稅能逼死人,不會有好下場的。

    而且,古代也恤民政策,實畝實籍,要的就是證明人口的隸屬關系。你沒有戶籍,你怎么享受那些恤民政策?你沒有戶籍,官府發(fā)放賑災糧食你都沒法領。

    而且你沒有戶籍,你想打工都沒人要你。簡單說,你是個黑戶,這個社會就不能容納你了。

    那我們再說逃荒逃難的人。古代落籍,也很簡單,就是看這個人的父母的死地。父母的生命結(jié)束之地,這個人就可以落籍。他逃到B地區(qū),他父母去世了,他就可以把戶籍落在B地區(qū)。

    問題是,拿什么證明父母的確是死在你的落籍地的?

    至少得有個墳,而且要達到一定規(guī)格,以便官府查證呈文。

    所以你看,故事里那些不得不賣身葬父母的人,都不是當?shù)厝?,而是從外地到當?shù)厝サ摹?/p>

    他需要落籍,就必須好好把父母安葬,不能草草亂葬,而是要做到一定規(guī)格。

    本地人亂葬父母,他的戶籍不受影響。查不著父母可以查爺爺奶奶七大姑八大姨。外地不行,他不做到一定規(guī)格,萬一他是冒領戶籍怎么辦?萬一他是個賊呢?有好幾個戶口,太方便作案了吧?所以外地人為了落籍,安葬父母必須要達到一定規(guī)格。

    官府方面,它也是要靠這些資料來統(tǒng)計人口,出生多少死亡多少,它的資料雖然不是很準,但也不能毫無根據(jù)。

    賣身,為奴為娼好歹還能活下去。你落不了籍,黑戶,為奴為娼都沒人要你。

    所以古代那些賣身葬父母,也是被逼無奈。不管活得多艱難,他得活下去?;钕氯ゾ捅人懒藦姲 ?/p>


    埋葬死者并不僅僅是挖個坑,埋點土,數(shù)個一二三四五的事兒。

    首先,沒地怎么埋,所以你先要有一塊地。

    中國古代看似地廣人稀,但基本每一寸能用的土地都是有主的。人家可能不天天盯著自己的地,可你往人家地里建了一座墳,人家遲早都會看到。

    那怎么辦?只能把自己賣個好價錢,不僅父母有地可埋,還能換來一場體面的葬禮。

    畢竟棺材要置辦,葬禮所需要的白紙、白布、香蠟、紙錢要置辦,抬棺材、挖坑、填土都要雇人。中國古代講究個孝道,死者為大,葬禮可以簡單,但絕對不能含糊。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其次,如果女子既不賣身,也不埋葬死去的父母,極有可能失去戶籍,成為黑戶。

    中國古代流動性差,大多數(shù)人差不多直到老死,都與自己的家族一起呆在原籍。所以,一般說來,古代人的家族、土地和戶籍三者都是合一的。

    需要賣身葬父的情況,一般都是由于各種原因流落他鄉(xiāng)。因為古代官府主要是按照父母的籍貫給子女落戶,如果父母死了,就以父母的亡地來落戶。既然現(xiàn)在已流落到了他鄉(xiāng),原籍的官府找不到這家人,也找不到墳,自然就會給這個女子銷戶。她如果想在現(xiàn)在這個地方重新落戶,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她父母葬在這里,而且墳地必須符合法定標準,不能隨便找塊無主地草草掩埋,她就可以依照父母亡地作為自己新的籍貫來落戶,否則就成了黑戶。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有人問了,黑戶就黑戶唄,好像在古代也無所謂。錯了,古代政府以戶籍和土地作為征收各種賦稅的標準。黑戶就意味著沒這個人了,稅肯定也就不交了,以后遇上災年荒年,政府會按照戶籍上的人頭進行賑濟。這時的女子,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別人領到救濟糧,而自己則一無所獲。

    賣身雖然也很慘,但至少在當?shù)赜辛藗€正經(jīng)戶籍,以后如果有了贖身的機會,出來以后還能過正常人的生活。

    當然,從理論上說,女子如果真想給死去的父母找塊黃土埋了,還不想花錢,不想賣身,也有辦法,比如,可以聯(lián)系當?shù)氐耐l(xiāng)會館。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宋朝以后,有責任感的士紳會拿出一些土地作為義地,然后設置義莊,專供沒錢的族人掩埋遺骨,但也僅限于本地區(qū)本家族的族人。到明清時期,由于人口流動性逐漸增強,于是出現(xiàn)了會館。會館將流落在外的同鄉(xiāng)或同業(yè)人群組織起來以圖自保。所以,很多死在外地的人,他們的遺骨暫時無法運回原籍,便可以聯(lián)系同鄉(xiāng)會館,暫將遺骨存放于會館下屬的義莊,或是直接就埋在義地,不再運回原籍。

    根據(jù)這個女子的情況,如果她父母死掉,她又身在外地,沒條件把父母的遺體運回原籍埋葬,完全可以聯(lián)系當?shù)氐耐l(xiāng)會館,由會館出面把父母的遺骨掩埋在義地。

    但義莊義地往往時間一長,無主棺材和無主墳頭積壓過多,慢慢地也就沒人管了,于是就成了所謂的亂葬崗,為各種鬼故事提供了源源不斷的題材。


    1344年4月,朱元璋的父親、母親、長兄在一個月內(nèi)先后餓死,17歲的朱元璋根本沒時間悲痛,除了早已麻木了之外,更主要的是,他不知道如何安葬自己的家人。

    那一年絕對是朱元璋人生中的至暗時刻,剛開春不久,淮北地區(qū)就發(fā)生了大旱,大旱之后,瘟疫隨之而來,死去的人不計其數(shù)。

    最嚴重的地方,甚至發(fā)生了整個村莊都滅絕的現(xiàn)象,朱元璋所居住的安徽鳳陽鐘離太平鄉(xiāng)孤莊村雖然沒有那么嚴重,但生活得也是舉步維艱。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特別是,當時間進入4月份以后,久旱的淮北地區(qū)竟連續(xù)下了半個多月的大雨,這也導致淮河之水暴漲,進而泛濫成災,老百姓被水、旱、瘟疫、蟲災折磨得苦不堪言。

    而且,很多或是餓死或是得瘟疫而死的老百姓遺體,順著河水飄得到處都是,又引發(fā)了更大的災難,朱元璋的3個家人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去世的。

    一個月之內(nèi),家中的三個頂梁柱先后離世,讓尚未成年的朱元璋悲痛欲絕,當時朱元璋家里還剩下他和二哥朱重六(準確來講,此時朱元璋的名字叫朱重八)。

    他們哥倆需要做的就是盡快把父母和長兄安葬好,可朱家世代貧農(nóng),哪有土地安葬這3個親人?這時候朱元璋就把目光放在了村里的地主劉德身上。

    劉德是村子里最富的地主,而且朱元璋家之前也一直給劉德家打工,朱元璋的父親負責給劉德種地,朱元璋本人則從懂事起就給劉德放牛。

    朱元璋認為,憑借著這種主仆關系,劉德一定會發(fā)善心給自己一塊土地安葬家人,可讓朱元璋沒想到的是,無論他怎么磕頭作揖,劉德都無動于衷。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劉德認為,朱家已經(jīng)沒有利用價值了,更看不起朱元璋兩兄弟,自然不會白白拿出土地給朱元璋安葬家人。

    當時,有人勸朱元璋,實在不行就挖個坑隨便把家人埋了,可朱元璋實在不忍心這么做,但家人的遺體又不能一直留在家中,朱元璋思前想后就決定把家人暫時送到廟中停放。

    于是,在一個電閃雷鳴的雨夜,朱元璋兄弟兩人加上幾個窮哥們,一起把家人的遺體送到了皇覺寺中,朱元璋希望家人的“亡靈”可以暫時在廟中停歇,這樣也不至于當“游魂孤鬼”。

    可這也不是一個長久之計,接下了朱元璋在好心人的建議下,找到了當?shù)氐拇笊迫藙⒗^祖,劉繼祖望著跪在眼前的朱元璋,覺得他是一個孝子,就借給朱元璋一塊荒地,讓他把家人埋葬了。

    后來,等到朱元璋當了皇帝后,為了感謝劉繼祖的借地葬父之恩,專門加封劉繼祖為義惠侯,加封其妻為侯夫人。

    可以說,朱元璋作為村里土生土長的男子漢,在家人去世后,想要安葬自己的家人都這么困難,更不要說那些古代的女子了。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我們在文學作品和影視劇中,經(jīng)常能夠看到古代女子賣身葬父母的情景,很多人都會有一個疑問,大家認為這明明就是挖個坑的事,為什么非得賣身葬父母呢?

    其實,如果我們了解古代的情況,就會明白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古代女子除非沒有任何辦法了,否則絕對不會隨便挖個坑葬父母,下面我們就說一下具體原因:

    01古代戶籍制度的影響

    自商朝以來,我國就開始加強人口管理,慢慢形成了古代戶籍制度的雛形,隨后戶籍制度不斷完善,也越來越嚴格。

    后來,無論是征兵、收稅、種田,還是打工、住店、參加科舉考試,甚至在災年發(fā)放賑濟災糧,都依靠戶籍管理制度。

    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沒有戶籍,那他幾乎寸步難行,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在這里要特別說明一下,武俠小說中的大俠,大多數(shù)都是老百姓想象的,現(xiàn)實中很難存在。

    沒有戶籍的人,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黑戶”,古代稱這些人為“流民”,“流民”不但什么待遇都沒有,還容易被當成盜賊或者犯人,不但一輩子都沒有出頭之日,甚至隨時可能被抓起來。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而我們要說的那些賣身葬父母的女子,她們很多人都沒有戶籍,因為大多數(shù)情況下,她們都是因為饑餓貧困等原因,被迫跟隨家人四處逃難的人。

    那逃難的人為什么沒有戶籍呢?這就牽扯到了古代的“人口普查”制度,以唐朝為例,唐朝時期“三年一造戶籍”,也就是每三年統(tǒng)計一下人口,如果有人逃難離開了當?shù)?,他的戶籍就會被注銷掉。

    可這些人逃著逃著,有可能就去世了,如果留下了子女,子女在考慮如何安葬父母的同時,也要為自己的下一步做打算。

    也就是必須想辦法去掉“流民”的標簽,盡快獲得合法的身份,重新?lián)碛袘艏?,如果能回到原籍,自然沒有問題,可關鍵是她們有可能已經(jīng)逃到了很遠的地方,想回家不現(xiàn)實。

    而且,把父母帶回原籍安葬更是困難重重,那也就是說,這些子女要做的是,在安葬父母的同時,還得在當?shù)厝〉眯碌膽艏?/p>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古代官府對這種情況進行了規(guī)定,子女可以在父母病亡地落戶,可落戶需要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必須把父母安葬好,通俗來講就是父母必須要有“墳頭”。

    只有父母的墳墓規(guī)格達到特定的標準,官府才會認可,并允許子女落戶,可想要達到一定的規(guī)格得花錢,于是這些子女只能選擇“賣身”葬父母。

    02葬父母的土地需要花錢購買

    我們說完戶籍制度的影響后,很多人可能要說了,那是逃難的人,不得不做出的選擇,可那些沒有外出逃難的人,根本不涉及落戶問題,那她們?yōu)槭裁匆u身葬父母呢?

    在這里需要明確一點,雖然我們總有一種錯覺,古代地廣人稀,但實際上古代的土地也都是有主人的,而且絕大多數(shù)都掌握在地主階級手里。

    窮苦老百姓壓根就沒有屬于自己的土地,他們想要埋葬自己的父母,就必須要買一塊地,否則哪怕是葬在荒山上,也很可能被人給挖出來。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為什么呢?因為荒山看起來沒主人,其實大概率還是屬于某個特定地主的,實際上人們能看到的土地,大多都是屬于特定私人所有的。

    想在地主的荒山上埋葬父母,你就得花錢買地,可如果窮到吃不上飯了,自然沒錢買地,那怎么辦呢?身無分文的人,只有賣了自己,才能換來錢財買地。

    那有人可能又說了,深山老林中的土地也有主人嗎?再說那些人煙罕至的地方,就算有主人,可窮苦人家偷偷埋了父母,也不見得有人發(fā)現(xiàn)吧?

    實際上,古代交通極不便利,人煙罕至的地方,普通人你也去不了,特別是弱小的女子,怎么可能有力氣長途跋涉呢?更何況是去埋葬父母。

    就像我們文章開頭所說的朱元璋一樣,他家還有兩個男子漢呢,最終還是得給地主磕頭作揖,借一塊土地埋葬他的家人。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03孝道使得古人不會草草埋葬父母

    說完了以上兩點之后,有可能會有人說,古人悄悄埋葬父母不行嗎?壓根就不弄”墳頭“,那樣的話,就算埋到了地主家的荒山里,地主也不知道??!

    是的,如果一切都悄悄地進行,或許真的沒有人會發(fā)現(xiàn),可關鍵是古人幾乎不會選擇悄悄埋葬父母,并且一定會弄“墳頭”,然后還會按照節(jié)日定期祭拜,而這些都得花錢。

    因為古人特別講究孝道,在古人看來,如果能夠風光大葬父母,那絕對是孝心的表現(xiàn),可如果連“墳頭”都不弄,或者是草草安葬父母,不但會被人恥笑,自己的良心也一輩子難安。

    比如,在我國古代《二十四孝》中的董永賣身葬父中,講的就是董永父親病亡后,董永賣身為奴,用所得錢財安葬父親的故事。

    古人認為,董永的行為,是尊老、敬老、孝老的表現(xiàn),對董永進行了大肆贊揚,同時也激勵所有人向董永學習。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所以說,在這種環(huán)境的影響下,很多古代子女都認為,董永的做法非常正確,因此這些人學習董永的做法賣身葬父母,也就可以理解了。

    04古代女子無奈的選擇

    在古代女子“賣身”葬父母的故事中,往往都是只剩下女兒一個人了,也就是說這個女子已經(jīng)無依無靠了。

    為了生存下去,賣掉自己或許是最好的選擇,因為不但可以風風光光地把父母安葬了,自己接下來也有了遮風擋雨的地方。

    我們知道,古代提倡“女子無才便是德”的陋習,而且古代的很多女子還纏足,在這種情況下,女子一個人根本沒辦法養(yǎng)活自己。

    同時,古代女子地位相對較低,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想找個好人把自己嫁出去,實在是太難了。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如果把自己賣了,雖然是為奴為婢,但好歹是吃穿不愁了,所以這些古代女子,才會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選擇“賣身”葬父母。

    總結(jié)

    綜上所述,古代女子賣身葬父母,實際上也是無奈的選擇,在各種因素的疊加下,她們根本沒有自我選擇生活的權力和能力。

    當然了,古代肯定也有草草安葬父母的子女,她們自然不用“賣身”葬父母,可并不是每個人都會這么選擇。

    其實,賣身葬父母就是古代時期,受壓迫的窮苦百姓的無奈之舉,我們從中也可以看出,古代社會就是“人吃人”的社會,沒有那么多平等的事情,更沒有所謂的想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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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文/學史知今


    古人并不蠢!所做的一切都是現(xiàn)實的選擇!

    一切看似不合理的背后一定有一個合理的理由,只是用現(xiàn)在的想法未必想的通!

    挖坑,要有地方可挖,此乃第一。

    父母死了,有的人也沒了生活來源,給自己找個飯碗勢在必行,此乃第二。

    古代社會,并不善良:一個女子,尤其生活艱難!與其被更多的人欺負,還不如找個比較強的依附,此乃第三。


    哪有那么簡單的!

    挖坑,也得有地方吧?不能在馬路上挖吧?也不能在別人家田地里挖吧?史料不是記載,朱元璋就受到好心人資助的一小塊土地,才埋葬了接連逝世的父母遺體的。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什么?你說可以埋在荒山野嶺?這父母可沒死在荒山野嶺吧?你雇人把尸體抬到荒山野嶺也需要花錢吧?

    況且,一般人怎么會愿意把父母遺體直接挖坑埋掉?薄皮棺材也得買一口吧?要是真的能光身埋掉,這樣的兒女是相當不孝的,那就扔掉尸體不管又有什么不可以?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想讓父母“入土為安”,就需要土地、棺材、裝裹一系列東西。這些東西是可豐可儉的。如果一切從儉,從現(xiàn)在的眼光來看,并不是一筆大的開銷。

    但是古代,如果連這一小筆錢都拿不出手、借不到手,她(或他,賣身葬父母的不止是孝女,也有孝子)就連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沒有了。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到這種地步,需要解決的,就不止是一筆喪葬費用了。“死了誰,苦了誰”,孝子孝女以后的生活費也是個大問題。

    為奴為娼,至少是給飯吃、給衣穿的。那就是走投無路中的一條出路了。


    隨便挖坑埋了,是把人當作垃圾嗎?古代賣身葬父,真不是你想的那么簡單!

    別說古代,現(xiàn)代沒錢辦葬禮一樣也不能隨便找個地方埋了。我們經(jīng)常能夠在古書里或者古裝電視劇看到賣身葬父的故事,讓人感覺很心酸。

    我記得我小時候看《天仙配》,里面的主人公董永就是在跪在街道上,胸前掛個牌子,寫著賣身葬父。董永是出了名的大孝子,關于他的故事有很多,我們現(xiàn)在聽到的賣身葬父的原型就是他。書中原文是這樣說的“董永年少喪母,其后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人家為奴,來換取喪葬費用”,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到網(wǎng)上找找相關的描述。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人們感覺董永是一個非常孝順的人,和父親相依為命,父親病逝以后,他還賣身來換取喪葬費,他的故事能夠感天動地。所以,流傳了下來,甚至后來還拍了個電影,就是我們小時候看過的《天仙配》,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這部老片,相信會有不同的感受。

    其實,在古代是農(nóng)耕社會,生活的好不好全靠莊稼的收成,也可以說是看天氣的好壞。如果,遇到災年頭,沒有糧食吃,可能就會出現(xiàn)餓腸遍野的情況,也就出現(xiàn)很多賣身葬父的故事。

    那么古人為什么不找個地方挖個坑埋了,非要去賣身來換取喪葬費呢?其實,這個問題和古代有那么多荒地不去開墾,非要把自己餓死一樣,所面臨的困難真是不是我們想象的那么簡單,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死者為大

    我們現(xiàn)在來看古人是非常重視這一點的,非常重視這種殯葬的儀式。其實,我們現(xiàn)在農(nóng)村的殯葬儀式也有很多是古時候延續(xù)下來的,我們并沒有發(fā)明太多新的東西。古代人受儒家思想和周禮的延續(xù),特別是儒家思想特別提倡孝道。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就是孔子了,他講的“禮”作為中國封建社會的道德規(guī)范和生活準則,對中華民族精神素質(zhì)的培養(yǎng)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這些思想隨著社會的進步和變革,越來越成為束縛人們思想、行為,更像是為專門為統(tǒng)治者服務的,影響了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

    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古人在幾千年儒家文化影響下,孝敬父母要嚴格遵守禮儀規(guī)范以及倫理綱常。所以,在古時候葬禮沒有儀式,只是匆忙地給賣了,是有失孝道的。在過去誰家要是這么做是會被認為不孝順,是很沒臉面的事,并且,給死者一個體面的葬禮,也是以死者為大的表現(xiàn)。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二、土地是個大問題

    在古代想找個地賣了也是一個大問題,真不是想在哪埋就能賣的。在古代土地是私有制的,多是集中在權貴人手里,窮人只能是幫助這些地主做活來養(yǎng)活自己。

    有人說,古代人少地多,我們就去開采不是地主家的地不就可以了嗎?但是,荒地也是有主的,也是不能隨便開采的,再有,普通百姓也不愿去開采荒地,開采完了沒用幾年就被人霸占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所以,古人不開采荒地主要的原因是其不能成為祖產(chǎn)世襲下來的。

    在古代別說普通百姓了,就是有名的人想開采一塊荒地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就拿名人蘇東坡來說,當年他做了錯事,惹了朝廷不高興,把他貶到黃州去了,俸祿也被取消了。沒有了經(jīng)濟來源,他就托朋友想搞一塊來種,后來朋友托關系把之前的作為營地的一塊閑置空地給他了,大約有十多畝地。這次開墾的也讓蘇東坡感受到了勞作的辛苦,所以,他寫下了“開墾之勞,筋力殆盡”,來形容開墾荒地的辛苦。

    你看,荒地的開發(fā)也是要通過官府的同意,并不是我們想開采就能開發(fā)的。所以,大多數(shù)的窮人不僅沒有荒地去種糧食,也沒有地去埋葬逝者。我們看過歷史的都知道,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在年輕的時候父母去世,也沒有地來埋葬,只能像地主去借地來埋葬父母。

    三、戶籍

    戶籍制度最早是出現(xiàn)在周朝,但規(guī)模還是不是很大,到了秦代初的時候才稍有規(guī)模。后來經(jīng)過三國至南北朝的整頓,一直到隋唐時期才趨于完備和周密。我們翻閱相關資料,就能發(fā)現(xiàn)從商代的“登人”到漢代的“編戶齊民”,再到宋代的“保甲制”,所展現(xiàn)出來的戶籍文化是非常豐富和發(fā)達的,是古人智慧的表現(xiàn)。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或為奴或為娼,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由于,古時候的官府推崇孝道,會設置一些對不遵守孝道規(guī)范的處罰方式,用來敦促人們要遵守孝道。古時候如果沒有戶籍的話,要為逝去的父母守3年,才能擁有一個合法的戶籍。自古,戶籍就非常重要,就像我們現(xiàn)在用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一樣,是我們身份唯一的象征,也是我們擁有一切權力的依據(jù)。就像我們可以用身份證買車票,用戶口本給孩子找學校一樣,古代的戶籍也是賦予了一些權利。

    所以,古代如果一個人沒有戶籍,也就沒辦法做一些普通百姓的一些事情。比如,開墾土地,上京趕考等等。

    總之,對于一些沒有戶籍的年幼喪父的孩子來說,他們沒有錢去地主家借地,沒辦法只能去賣身葬父。

    喪葬從古至今都是比較繁雜的,儀式比較多,真不是一般人能夠輕易置辦得起的,現(xiàn)在何嘗不是呢?想買一塊好的墓地也是需要花很多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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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多數(shù)窮人沒有地,無處埋葬。

    二、古人重孝道,沒有棺材,壽衣等一應用品視為不孝,這在過去是很嚴重的,與法與理都不容,否則一輩子都受人冷眼。

    三、埋葬過程也要用錢,而且人越窮還越借不到錢。


    朱元璋,明朝開國皇帝,爹媽死了,沒地方埋,從村子左右到村子外的地,甚至是山上,荒地,河灘,都是有主的,最后,有一個地主可憐他,這才有了一塊地,而且沒有棺材,只用了席子裹了一下就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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