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秋!我在原國企工作單位所屬地的派出所辦了一張能使用12個月的深圳特區(qū)暫住證,是一紙質小摺,到深圳市特區(qū)內務工。
當年進出深圳市特區(qū)內有南頭、同樂、雁田等數個關口設立檢查站,最大的關口是南頭海關檢查站。
我是從南頭檢查站持暫住證進入深圳特區(qū)內務工,當年所辦的暫住證最長使用期為一年,即夠了一年時間又要回原所屬地重新再辦一張暫住證來延續(xù)。
如果在深圳市特區(qū)內有固定工作,也可通過工作單位集體到附近綜合治安管理辦公室辦理暫住證,型式為卡式不過使用期仍然為一年。
被查暫住證是深圳特區(qū)內常有的事情,因為有不少人是通過熟人無證帶入關內,也有不少人暫住證到期卻沒有重新補辦的,所以特區(qū)內一直對暫住證查得很嚴。
初到深圳市內務工的兩三年,基本住在集體宿舍內很少被查,但是!如果晚上到娛樂場所游玩,真有不少人中招。
我所在公司的一名翻譯,喜歡打桌球,碰巧派出所人員查暫住證,他因洗澡時撂下證件,出來時忘記帶在身邊,結果被抓,被帶到南頭看守所,后來通過電話聯系才由公司人員拿贖金將其贖回。
我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曾帶家屬到深圳,因公司分派的宿舍無廚房,只能自己租出租屋住,在那數年中,經常日間或晚上被查,不過我和家人證件齊全,不會受到影響。
但是!我經??吹竭^無暫住證的人被抓上車帶走,也經常都聽到周圍的熟人說,不少北方到深圳打工的人,因無暫住證或暫住證過期被帶到南頭看守所軟禁,聽說滋味真的不好受,岀門打工真不容易,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應備齊所需證件為上,以免節(jié)外生枝。
以上是我個人一段經歷,網友們可提出異議及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