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揚
當?shù)貢r間6月23日,澳大利亞競爭監(jiān)管機構表示,法院命令三星電子的當?shù)?span id="j3vukjl" class="wpcom_tag_link">子公司支付1400萬澳元(約合6460萬人民幣)的罰款,因為三星為旗下的智能手機進行虛假的“防水功能”宣傳。
據(jù)路透社報道稱,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 (ACCC) 表示,在2016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間,三星公司在門店內和社交媒體上投放廣告,聲稱旗下的手機可以在游泳池或海水中使用。
然而,ACCC收到了數(shù)百份來自用戶的投訴,稱這些智能手機在下水后就無法正常使用了,甚至完全停止工作。
ACCC的主席吉娜·格特萊碧表示:“這些廣告中宣傳的防水功能是Galaxy手機的一個重要賣點,許多購買Galaxy手機的消費者在決定購買新手機之前,可能已經接觸過此類誤導性廣告,他們就是沖著防水功能這一點購買的?!?/p>
監(jiān)管機構于2019年7月首次起訴三星澳大利亞子公司,該公司承認在其某些“Galaxy”系列手機的防水等級方面誤導了買家。
不過三星澳大利亞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其較新型號的智能手機中不存在這類問題。
三星澳大利亞公司聲明,三星和ACCC一致裁定,自2018年3月后,三星在澳大利亞推出的新款智能手機,“擁有防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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