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吳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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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職新東家,卻收到3年前舊東家就職時的罰單。
8月8日,內蒙古證監(jiān)局公布一份監(jiān)管決定,認定申文波、申摯為不適當人選,在2022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3日期間,不得從事資產證券化相關業(yè)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究其原因,與兩人在恒泰證券時負責的項目有關。
5人被罰,恒泰證券也收警示函
經查,恒泰證券作為慶匯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慶匯租賃一期ABS”)的計劃管理人,未對專項計劃基礎資產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內部質量控制不嚴,內控機制執(zhí)行不到位。申文波、申摯作為慶匯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項目的核心負責人,對上述違規(guī)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披露的信息,申文波于2019年3月從恒泰證券離職注銷,先后任職于信達證券、世紀證券,今年4月入職湘財證券;申摯于2019年1月從恒泰證券離職注銷,然后輾轉江海證券,2020年9月至今就職于國泰君安證券。
除了申文波、申摯,早在1個月前,內蒙古證監(jiān)局就針對慶匯租賃一期ABS,處罰了3名管理人:恒泰證券時任分管資產證券化業(yè)務的負責人鄧浩、項目質控負責人張金華和項目具體經辦人呂浩辰,采取了監(jiān)管談話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管措施。
更早之前,恒泰證券就已收到監(jiān)管罰單。2019年4月,遼寧證監(jiān)局因上述項目對恒泰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盡職調查的失職行為具體表現(xiàn)為:未嚴格執(zhí)行程序,部分訪談未制作訪談記錄,盡職調查底稿訪談記錄不完整,部分訪談僅有錄音、未經被訪談人簽字等。
5家機構投資者索賠3.4億元
監(jiān)管罰單之外,因為這單產品,恒泰證券已與華潤信托、南京銀行、金元順安基金、銀河金匯、鑫元基金等多家金融機構對簿公堂,項目究竟是如何進行的?
相關裁判文書顯示,2015年10月,慶匯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匯租賃”)作為出租人(買受人),與咸陽鴻元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鴻元石化”)簽訂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回租)》,約定由慶匯租賃以5億元的價格購買鴻元石化的設備,然后再將上述設備出租給鴻元石化使用,租賃期限為36個月,租金為5億元,年租賃利率為8.5%,鴻元石化以其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蘭州分公司”)采購協(xié)議項下每月6.5億元的應收賬款提供質押擔保。
同時,出租人慶匯租賃作為原始權益人將其享有的租金請求權和其他權利及其附屬擔保權益轉讓予恒泰證券,恒泰證券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xiàn)金流作為償付支持,發(fā)行資產支持證券。
2015年12月,恒泰證券作為專項計劃的管理人及銷售機構,向市場推介發(fā)布慶匯租賃一期ABS,其中,優(yōu)先級4.75億元,預期收益率為6.3%;次級0.25億元,全部由承租人鴻元石化認購,項目計劃在2018年11月4日到期。
2016年1月到2017年4月,華潤信托、南京銀行、銀河金匯、金元順安基金、鑫元基金等5家金融機構紛紛購入優(yōu)先級份額,本金金額合計3.4億元,金元順安基金和南京銀行本金最高,分別有1.3億元、1億元。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2017年12月,恒泰證券突然發(fā)布公告稱,鴻元石化實際控制人李永璽失聯(lián),鴻元石化已停產整改。由于鴻元石化資產處于查封狀態(tài),應收賬款質押緩釋措施存在無法實施的可能,專項計劃評級由AAA級下調至B級。
意識到事情不對,恒泰證券向中石油蘭州分公司發(fā)送《詢證函》,針對中石油蘭州分公司與鴻元石化的業(yè)務合作關系、涉及中石油蘭州分公司相關合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詢證。
誰知竟然遇上了“蘿卜章”。2018年1月,恒泰證券收到中石油蘭州分公司回復函,表示鴻元石化與中石油蘭州分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或者關聯(lián)關系,也不存在任何業(yè)務往來,涉及中石油蘭州分公司的相關合同等文件上所加蓋的印章及負責人簽字系偽造,中石油蘭州分公司已向甘肅省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報案,案件正在偵查過程中。
2018年9月,恒泰證券宣布提前終止慶匯租賃一期ABS,并組織成立了清算小組。同時,恒泰證券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針對慶匯租賃和鴻元石化提起訴訟。截至2018年11月,專項計劃賬戶剩余資金僅有48.42萬元,被用于支付后續(xù)清算費用。
庭審過程中,從恒泰證券的陳述也能發(fā)現(xiàn)諸多盡調漏洞。2015年盡調時,中石油蘭州分公司接受訪談人員系由鴻元石化介紹給恒泰證券,恒泰證券不知道其姓名和具體職務,訪談地點為中石油蘭州分公司附近的一家咖啡店或茶館,訪談過程留存證據的方式是錄音,沒有訪談筆錄。
法院認為,恒泰證券的盡職調查方法與調查事項即應收賬款及其質押的重要性不相匹配,調查所得的信息不足以使恒泰證券確信應收賬款及其質押的真實性。
最終,恒泰證券也不得不為其在項目中的失職“買單”,法院判令恒泰證券向鑫元基金、金元順安基金、銀河金匯、南京銀行等賠償本金損失和收益損失,恒泰證券提起上訴也被駁回。
整體來看,嚴監(jiān)管背景下,今年新增企業(yè)ABS規(guī)模大不如前。中國基金業(yè)協(xié)會數(shù)據顯示,2022年6月,企業(yè)資產證券化產品共備案確認110只,新增備案規(guī)模合計1130.60億元,環(huán)比增加87.19%,同比減少35.75%。此外,截至今年6月底,存續(xù)企業(yè)資產證券化產品2138只,存續(xù)規(guī)模2.04萬億元,存續(xù)規(guī)模較上月減少1.03%。
上半年公募基金對ABS整體持倉規(guī)模下滑。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團隊分析數(shù)據稱,2Q22公募基金持倉ABS規(guī)模1152億元,持倉基金數(shù)562只,均環(huán)比略有減少,主要受到ABS市場供給縮量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