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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主動辭職賠償
勞動者主動辭職,公司不需要給予補償或賠償。
賠償?shù)那疤崾怯萌藛挝贿`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guān)系。
新勞動法離職賠償標準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shù)?,但是被迫辭職的除外。屬于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的沒有經(jīng)濟補償。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從08年開始算)(5)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quán)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第(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第(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第(9)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wù)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021新勞動法主動辭職賠償怎么賠償
在員工主動離職的情況下沒有任何的賠償金,除非員工主動離職是因為沒有繳納社保,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或不發(fā)工資的,這樣的話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之前在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就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補償金最多不會超過12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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