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據(jù)央視新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拖延二十余年的勞榮枝案將進入最高法院進行死刑核準,留給勞榮枝的時間不多了。
大快人心!
一個人面獸心的惡魔,終于要伏法了!
勞榮枝在迫害了7個受害人后,還曾經大言不慚:“我罪不至死,希望能早日回歸社會!”
就在昨天,勞榮枝的哥哥還在叫囂:“改判和發(fā)回重審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直到今天,判決結果出來,勞榮枝仍死心不改,態(tài)度囂張之極!
縱觀勞榮枝當年的犯罪過程,其與法子英流竄四地、害死了七八條人命,多次色誘被害人,中間還曾經獨自取款,要說自己是被脅迫的,恐怕也得有人信。
所以,她最終也被認為屬于共同犯罪的主犯,可以說是罪有應得了。
惡人不除,善以何堪?
但,勞榮枝當庭表示不服,要申訴,胡攪蠻纏,沒有一點悔過的心思都沒有,讓我們看清楚了魔鬼的真正模樣!
她的哥哥更是死心塌地維護妹妹,這是什么樣的父母才養(yǎng)出這樣的惡人?有知道的嗎?
惡人到了地獄也還是惡人,法律就不應該給她露臉表演的機會,二審為終審!
申訴當然是她的權利,也許她是想通過折騰來續(xù)命、茍延殘喘,想多享受一天為惡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