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孩子媽媽可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她把在內地習慣用的手法用到了香港,如今獲罪可謂是悔之晚矣。該女子自稱剛來港不久,不熟悉香港的法律,請求法官輕判。
事情經(jīng)過
為了幫兒子獲取一個小學學位,一名持單程證來港不久的女子早向軒尼詩道官立小學校長行賄,她給了校長2萬港元現(xiàn)金,結果校長不但沒收錢,反而轉手就向廉署舉報這位母親行賄的事情,如今該女子因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而被起訴,女子在法院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女子向法官求情,說剛過來這邊不懂相關法律,丈夫又填錯了表格,總之就是想辦法為自己辯解,想減輕懲罰,但是法官剛正不阿,并下令3月28號判刑。
校長是好樣的
原來該女子的孩子之前參加過一次該學校的面試,很可惜沒有通過學校的面試,于是第二次,孩子母親也就是本文中的女人就找到校長,希望校長網(wǎng)開一面,想辦法把孩子錄取了,邊說還邊拿出一個信封塞給校長,校長不知道里面裝的是什么,當打開看到是2萬塊錢現(xiàn)金時,頓時嚇出一身冷汗,連忙將錢退給女子,女子又說就當捐給學校的,只要校長幫忙把孩子錄取,誰知道校長剛正不阿,轉頭就向廉政公署舉報女子行賄公職人員。
女子做夢也沒想到自己去行賄反而被接受的一方舉報,換作在國內,是大概率不會遇到這種事的,不得不說香港那邊的廉政之風確實挺好,而在國內,你去行賄,大不了人家不收就是,不可能還會被舉報。正是這種嚴格的作風才導致貪腐變小,因為法律夠嚴格,在國內可不可以也這樣實施呢?風氣壞了,都去送禮,養(yǎng)成習慣,把那些老師校長也慣的不成樣,甚至不送禮校長老師會怪罪家長,如果都不送,或者行賄和受賄的都受到嚴重處罰,估計沒人再敢去行賄或者送禮了。這樣對家長們也是一件好事,減輕了不少負擔,從而也減少了貪腐事件的發(fā)生。
難怪網(wǎng)友們都在叫好,確實是很有效果,估計這樣誰也不敢再去行賄了,該女子現(xiàn)在可能腸子都悔青了,雖然她也是為了孩子上學的事一時犯糊涂,可是此風不可長,如果都這樣走后門對那些有實力的學生就不公平,本來入學的名額就有限,所以值得同情但不能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