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黃某南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在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澎湃新聞從被害人陳某萍的家屬處了解到,當日下午,湛江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黃某南死刑。
據(jù)參與庭審的旁聽人員介紹,宣判后,黃某南當庭提出上訴。
此前報道:
2023年5月22日早9時30分,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發(fā)生于去年12月9日的當街殺人案。開庭現(xiàn)場,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人、被害人小陳(化名)的父親,以及嫌疑人黃某南等悉數(shù)到場出席審判,在庭上,黃某南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稱認罪認罰。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開具的起訴書顯示,2022年12月9日,嫌疑人黃某南因追求不成,在街頭持刀捅殺小陳,其還策劃并著手實施了對三位前同事的謀殺計劃,因親屬規(guī)勸而中止,后投案自首。
審判過程中,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出示物證、證人證言等證據(jù),指控案件嫌疑人黃某南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jù)檢方意見,雖然黃某南有自首、犯罪中止等情節(jié),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其犯罪行為“目的非常卑劣,手段非常殘忍,影響特別嚴重”。黃某南辯護人則表示,希望法院可以從輕處罰,黃某南本人亦在庭上稱,法院如果可以從輕處罰,“也是對我的安慰”。
20歲的被害人陳某萍是湛江遂溪縣人,生前是湛江市一酒店會議部員工。在街上持刀殺害陳某萍的,是她的前同事黃某南。案卷材料顯示,黃某南于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湛江市坡頭區(qū)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黃某南在湛江遂溪縣某公司工作。2022年3月,黃某南進入該酒店工程部任職電工,并于同年6月從該酒店離職。
案發(fā)前,黃某南長時間糾纏騷擾陳某萍,并曾一度持刀威脅其人身安全。2022年12月9日17時許,陳某萍在街上被黃某南持刀殺害。據(jù)起訴書披露,黃某南提前在陳某萍的電動車安裝了定位器;被刺時,陳某萍曾向黃某南認錯求饒,但黃某南沒有收手。陳某萍一共被捅了16刀。此外,在產(chǎn)生殺害陳某萍的念頭時,黃某南也產(chǎn)生了順帶殺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的念頭,動機是他認為三位前同事曾因工作、生活問題責罵、批評他,便記恨在心。為此,黃某南事先自制電人工具,并進行了“踩點”。殺害陳某萍后,黃某南潛逃,準備去電殺上述三名前同事,后在其姐姐的勸說下,黃某南才自首放棄作案。
據(jù)陳某萍的家屬介紹,在5月22日的庭審中,黃某南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公訴人建議判處黃某南死刑。對于作案動機,黃某南表示,追求被拒絕后,覺得很沒面子、“不開心”,遂萌生了殺害陳某萍的想法。黃某南也承認,他曾預謀殺害另外三位同事。在最后的陳述階段,當聽到公訴人建議判處死刑時,黃某南可能“有觸動”,表示對自己的行為“后悔”。
●據(jù)紅星新聞、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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